索赔450万元!富德产险遭原总经理起诉 此前高层罕见集体被免职******
中新经纬2月3日电 (李自曼 魏薇) 1月30日,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产险)发布了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据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罗桂友曾任富德产险总经理。2022年6月,富德产险发布公告称,免去龚志洁富德产险董事、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的职务。彼时,将帅同时被免的消息震动业内。
对于上述劳动人事争议、公司将帅同时被免的具体原因以及其他业务经营方面的问题,中新经纬联系富德产险。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450万或系2倍赔偿
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空缺
2022年6月21日,富德产险连发3则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决定免去龚志洁董事、 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董事、总经理职务。
将帅同期被免职的情况在保险行业并不多见。公开资料显示,罗桂友自2015年6月担任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在富德产险任职已有7年。
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一项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450多万的赔偿金如何得来?是否合理?
北京升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晓玲对中新经纬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劳动者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第三十九条之外的情形,除非是劳动者自愿申请离职,单位无论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闫晓玲表示,如果单位没有按照上述事实或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本案中被辞退员工属于高管,若在公司任职7年,薪资比较高的话,计算补偿金或赔偿金及其他损失,金额计算虽达450万,但能否得到支持则需要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看劳动者、单位是否存在上述过失的法定情形,以及损失证据是否充分,具体结果有待裁决。
有业内消息称,2022年6月,富德产险实际免职了三位高管,除了龚志洁和罗桂友,富德产险原副总经理、精算负责人朱君平也在被免职之列。三位高管被免职的背后原因或系踩雷信用保险业务。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富德产险在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开展银河国际融资性保证险业务时存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情况,涉及保费金额1573.73万元,朱君平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上述情况,中新经纬向富德产险核实。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在多名高管被免职后,富德产险于2022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并明确了公司临时负责人为李春彦。不过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李春彦已不在其披露的高管信息之列,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为空缺状态,董事、监事一栏各三人。
连年亏损,信保业务遗患待解
人事变动的背后,富德产险经营业绩并不乐观。
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2年4个季度,富德产险累计实现保险业收入11.03亿元,同比下降56.12%;净利润亏损约2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扩大约1.76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59.8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66.12%;本年度综合成本率达到131.43%。
公开资料显示,富德产险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本为35亿元。从业绩表现来看,该公司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以来仅2015年、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正,其余年份皆为亏损状态。近五年,2018年至2022年,富德产险累计亏损约12.56亿元。
从业务发展看,2015年,富德产险着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使得这一险种迅速跻身该公司第二大险种。此后,该公司保费规模在一段时间内出现持续增长。随着信用保证保险风险暴露,富德产险业绩开始下滑。
2019年,富德产险保证保险保费收入规模缩减至0.56亿元,退居为该公司第四大险种,承保亏损6.39亿元,成为富德产险亏损最严重的险种并招致一系列投诉。2019年也成为目前富德产险亏损最为严重的年份,净利润为-6.68亿元。
天眼查平台显示,截至2月3日发稿前,富德产险保证保险的合同纠纷案件多达2418件,成为该公司被投诉最多的险种。
截至目前,富德产险多款保证险已被停售,但其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
富德产险在其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现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时指出,保险风险方面,主要是存量信保业务和延保业务的保险责任。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作者:杜海涛
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一定能够更好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是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和区域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完善消费市场环境,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消费对于扩大国内市场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
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5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2%。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充分释放消费潜力,迫切需要多措并举、拓宽渠道。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劳动报酬和经营性收入。劳动报酬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有所提高,但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要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减轻企业发展负担,鼓励更多创新创业类企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较大,需要加快完善就业权益保障的政策与制度安排,提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的经营性收入。
完善分配制度,创新收入分配方式,广开增收门路。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消费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减轻居民家庭在住房、教育、育幼、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负担,稳定消费预期。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
可以相信,随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一定能够更好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切实发挥出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助推经济发展跃上新水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